今日(5月25日)据成都商报报道,在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明宇集团董事长张建明认为,网络施暴者受法律惩戒较少且违法成本低下。他表示:“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应与互联网的发展同步,让法治成为整治网络暴力的铁腕”。
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造谣污蔑、暴力辱骂等,都属于互联网中的网络暴力。更有不法分子们以谋利为目的,恶意写黑稿,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传播不实信息,已逐渐形成完整的非法利益链条。
现行法律法规中,对涉及网络暴力构成违法、犯罪的情形,并未得到明确界定。张建明注意到,现阶段法律法规对不正当的互联网行为,特别是网络暴力的规制范围狭窄。他建议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出台一部关于互联网信息传播的法律并启动配套法律的制定。也可专门制定一部“反网络暴力法”,或依托于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可操作性的司法解释,在法律层面上明确规定网络暴力的内涵、外延及实施该类行为的侵权方式和责任形式。通过立法手段实现对网络暴力言论的分级管理,严格事后追惩制度,实现依法治理的目标。
张建明建议设定高效、机动的网络暴力监管机构,随时监测并应对可能发生的网络暴力事件。在制定网络暴力监管政策及相应法律时,应明确主要执行、协助执行部门并明细各自的权责解释,使各部门了解自己的职责权限和工作内容,有效提升网络暴力应对的效率。广大人民群众受到网络暴力行为侵害时,因缺乏维权意识或因维权成本过高,变相放任了有组织规模的网络暴力行为的侵害,应设立专门的部门或机构,或通过律师协会,针对遭受网络暴力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此外张建明还建议完善对网络“大V”的规制,构建绿色健康网络风气。他说:“网络大V在信息选择及言语评论上的引导作用尤为重要,更加需要网络大V发挥积极的主导作用,严守道德约束、严控法律底线,将大众引向积极的议题,确保正面舆论的形成。”
他建议“黄V”账号发布信息之前,通过行政引导的方式,运用“软法”对其行为指导。如发布了不实信息或引发了网络暴力,则应当处罚责任人,澄清事实。
张建明认为可从法治建设、制度建设、职能规划、意识层面引导等多个方面着手构建绿色健康的网络风气,使互联网真正成为广大网民正确表达利益诉求的有效渠道和寻求多方援助的信息交互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