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则新闻登上热搜,由于受疫情影响,一些国际航线机票紧缺,有的航线花高价也是一票难求,就有人迁怒航空公司,空有计算机知识却没用到正途,犯罪理由更是难以成立。
因为买不到回国机票,一气之下,身处境外的17岁少年小陈竟多次、持续攻击某航空公司计算机系统,致使该航空公司对外服务网络全面瘫痪近四小时,5000余万用户受到影响。
记者今日从广州白云法院了解到,小陈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20年6月初,17岁的小陈因疫情影响被强制留滞在国外疫情重区,因在境外无法买到回国机票而产生不满情绪。冲动之下,他在境外网站购买攻击套餐,利用DDOS(黑客通过远程控制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资源,对目标发动高频服务请求,使目标服务器因来不及处理海量请求而瘫痪)等攻击手段,多次、持续攻击某航空公司客票等计算机系统。
此次黑客入侵,造成某航空公司对外服务网络全部瘫痪,包括客票业务、微信直播平台销售、机场旅客服务、飞行、运控等系统无法正常运作,导致为5000余万用户提供服务的客票等计算机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累计四小时,给该航空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与负面网络舆论评价。
同年7月,归国的小陈在广州一酒店办理解除隔离手续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落网后,小陈声称,当时人在国外,疫情非常严重,自己年纪小又发烧,害怕被感染。加之女朋友怀孕,压力较大,因此特别想回国。在购买机票失败后,情绪低落,心情焦虑,一时冲动,才充值购买境外网站攻击套餐,没有想到后果。对于自己的行为,他感到非常后悔!如果能与航空公司达成和解,愿意继续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陈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量刑上,鉴于小陈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小陈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态度,判决小陈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缴获的作案工具笔记本电脑一台予以没收。
法官说法:受疫情影响不是违法犯罪借口
2020年至今,境内外疫情持续蔓延,国内外航空限行政策与疫情防控要求各不相同,且不断变化调整。经办法官指出,纵归国心切、纵“一票难求”,也应通过正常途径购买机票,购买不到机票时,应通过寻求使领馆帮助等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非剑走偏锋,在危险的边缘试探。否则稍有不慎,便可能是违法犯罪、贻误终身、自食恶果。